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提请二审 拟突出消防救援衔激励功能
来源:央视新闻   2018-10-26

中国网 中国安监10月26日讯,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今天(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二次审议。根据条例(草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

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二审稿规定,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设置。

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为进一步突出消防救援衔的激励功能,建议明确消防救援衔是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相应待遇的依据。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季幸: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这一条修改为:消防救援衔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

草案二次审议稿还对消防救援衔的晋级作了规定。为调动广大消防救援人员的积极性,草案二审稿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在消防救援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德才表现突出的,其消防救援衔可以提前晋升。(央视记者 张赛 魏帮军 任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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