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邢台两市在加强安全监管机制和力量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中国网 中国安监   2018-09-04

中国网 中国安监讯,近日,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宣贯会议,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梁田庚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李谦作工作部署并讲话。会上,廊坊市、邢台市人民政府作了典型发言。近年来,廊坊市在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力量建设方面、邢台市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走在了全省前列。

 

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力量建设

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廊坊市区位特殊,处在河北省首都政治护城河的前沿。近年来,廊坊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强化“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强化监管。2017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3起、死亡48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1人,同比分别下降1%、2%,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加强综合监管机构力量建设。廊坊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强市各级安全监管力量建设,为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奠定了组织保证。近年来,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为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增加了4个编制和25名社会化用工人员,缓解了执法压力;全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共有编制408个、实际工作人员571人,配备车辆59辆,有效保障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开展。

加强行业监管机构力量建设。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体要求,廊坊市、县两级全面推进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市级层面,按照市编委会印发《关于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的通知》(廊编〔2017〕25号)要求,在19个市直部门设立或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共配备工作人员66人。县级层面,廊坊市制定印发了《廊坊市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推进县直部门责任体系、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工作落实。结合市编委会印发《关于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全面推动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截止目前,全市244个县级部门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人员721名。

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力量建设。推动乡镇安监站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是有效发挥基层安监站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作用的重要制度性举措。近年来,廊坊市集中开展了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2018年,市安委办对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乡镇安监站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全市各乡镇基本做到了机构、人员、场所、经费、装备“五落实”,148个乡镇(街道)、园区全部建立安监站,配备安全监管人员594人。同时,推进村街层面安全监管工作开展,2072个村街建立了网格化安全监管,1893个有工矿企业的行政村完成“五覆盖”。为保障“煤替代”工程安全,廊坊市推进气代煤安全巡查员和协管员队伍建设,全市配备企业安全巡查员1391名、村街协管员3978名。

 

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近年来,邢台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统筹谋划,着力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新提升。2017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1起、死亡65人,同比分别减少22起、20人,同比分别下降26.5%、23.5%,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建立健全学习研究机制。市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内容。市政府常务会将安全生产列为固定议题,分别听取安委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县市区政府汇报,分析形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就春运安全、煤改气工程建设、森林防火、旅游安全及煤矿、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地质灾害点等重要时期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市委书记任安委会第一主任、市长任安委会主任,定期组织召开市安委会(扩大)会议或安全生产工作季度例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办印发《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咨询安全生产工作分工》,强化分管领导在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落地落实。市安委办制定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并向市四大班子领导呈送《提示函》,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联系县(市、区)的重要内容。同时,邢台市还将安全生产列为项目观摩的重要内容,督促基层抓项目首先抓安全、讲发展必须讲安全。

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考核方案》,对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度工作任务,结合省考核办法,每年及时修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同时,认真分析考核反映的问题和不足,并研究加以解决,坚持在治本上下功夫。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方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惩戒曝光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坚决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近年以来,先后将邢台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和邢台茂翔货物运输有限运输公司列为“黑名单”企业,并及时公开,接收社会监督。持续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的曝光力度,每月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不少于1次,每次曝光不少于10起,促进企业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去年以来,市县两级媒体曝光安全生产典型案件782起,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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