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管理部日前发出公告,云南省12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被纳入2018年第三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本次全国共有59个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被纳入“黑名单”。云南省大关县盈耀机动车安全监测有限公司、宾川县州城镇丰宁煤矿、祥云县加旺矿业有限公司加兴煤矿、华坪县浩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爱弄弄箐煤矿、镇雄县高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坡煤矿、宣威市坤城矿业有限公司宗范煤矿、云南恒鼎煤业有限公司沿河煤矿、镇雄县同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罗坪煤矿、镇雄县大银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镇雄县大银煤矿、弥勒市瑞祥矿业有限公司石棚煤矿、弥勒市泥脖子煤矿、云南东源泸西煤业有限公司兴鑫二号井。
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被纳入“黑名单”的原因是: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监管监察;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人员冒险作业等。被纳入“黑名单”名单后,在一年内将对其重大项目申报、依法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评级授信等方面将造成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