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区正式启用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通知》明确,自8月1日起,按照“分类管理、分级预警、统一代码、平台共享、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凡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原则上通过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进行发布,预警信息发布代码统一设定为“12379”。
根据国家、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由自治区政府应急办牵头组织,自治区气象局自2016年5月起建设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该系统可与各相关单位信息接入与共享,整合了手机短信、微信、微博、农村大喇叭、电子显示屏、邮件、传真以及电视、广播等多种信息发布渠道,基本实现了信息共享“一张图”、应急指挥“一张网”、信息发布“一键式”。目前,该系统已建成并在自治区、市、县政府有关部门试运行。
《通知》明确,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由各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设在各级气象部门)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预警信息安全责任制和预警信息制作、审核、签发、发布制度,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级别、范围、策略、流程,确保预警信息规范、及时、准确、权威发布。《通知》对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制作格式和全网短信发布签发规范等作了要求。
《通知》还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支持力度,将预警发布中心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通信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预警信息传播工作的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工作。(记者/周映 通讯员/黄姿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