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安监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2017-12-28

桂安监管一〔2017〕25号

各市安全监管局: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7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桂安监管一〔2017〕3号)的要求,全区各地认真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狠抓小型露天采石场分台阶规范开采、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事故和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设施、尾矿库闭库治理及注销等工作。一年来,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1-11月,全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28起29人,同比下降11起少死亡15人,同比分别下降28.2%和34.1%,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是突出汛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多次部署汛期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工作,严防汛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尾矿库事故,对不能确保汛期安全的矿山和尾矿库要及时责令停产撤人;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专家共34人进行了专门汛期安全检查培训,分成8个督查组对全区在生产的地下矿山、在运行的尾矿库和部分采石场开展安全隐患和汛期值班值守大排查大检查,共排查检查尾矿库49座,地下矿山52座、采石场60座,共排查786项安全隐患,下发执法文书293份。二是严格按照《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全区共出动2468人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共检查矿山4671座(次),下发执法文书5423份,查处一般隐患8076项,其中已整改7649项,整改率达到95%;查处重大隐患22项,已全部要求完成整改。累计投入落实隐患治理资金368.4万元。三是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年3月、8月和9月对我区非煤矿山的4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指出的问题和隐患都及时下达整改指令,督促指导企业按时完成整改。

(三)强化尾矿库安全监管和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尾矿库督查检查。1月份和9月份,分别开展了尾矿库联合检查、日常监管和治理工作督查、安全环保综合督查工作,自治区相关厅局对全区重点地区重点尾矿库进行了联合抽查检查,各市、县对辖区所有尾矿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均按要求下发了整改通知,各地各企业也均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情况。二是制定出台了《广西尾矿库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尾矿库监管职能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了尾矿库准入条件。三是自治区安委会下文落实2017年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和治理工作责任,5月4日在《广西日报》公告了全区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四是加大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各地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力度,尾矿库数量由2016年底的366座减少至目前的307座;尾矿库病库由2016年底的56座减少至目前的1座,没有危库、险库,提前实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2018年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方案》提出的“到2018年底,全区没有危库和险库,病库控制在50座以内”的目标。

(四)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一是深入推进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各项工作。根据今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遏制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特大事故会议精神,针对我区滞后的5项重点工作任务,下发通知要求各市抓好各项工作的整改进度,目前大部分重点工作已完成。二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南宁市双定镇狗头山矿区和董必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广西华锡集团有限公司车河选矿厂灰岭尾矿库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取得进展,明年初完成试点工作后将总结一套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在全区非煤矿山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是对1069座持证矿山进行了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其中A级矿山85座、B级矿山251座、C级矿山606座、D级矿山173座。

(五)狠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安全检查工作相关制度,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和完善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全面推行基层班组岗前安全警示教育、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岗位安全操作描述确认等制度,14个地级市和109个县均按要求制定了安监部门“两张”责任清单。1187个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企业制定了2598份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2794份重点岗位安全操作责任清单。

(六)大力推进淘汰落后设备设施和工艺,加大新设备新材料设施工艺的推广使用。全区共淘汰非阻燃电缆26685米,非阻燃风筒4710米,主要井巷木支护1245米。积极推广撬毛台车262台,电机车684台,铲运设备1889台,天井钻机282台,湿式制动无轨胶轮运输车93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检查执法不严不到位。一是对没有按期完成问题和隐患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矿山企业,监管部门没有做出进一步的行政处罚。二是在安全许可工作中对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评价审查把关不严,对未按设计开采和不按规定期限淘汰禁止使用的设施设备、不按规定配备设备仪器的矿山企业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安全投入不足、未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不落实、脱离实际。

(三)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出现下降趋势。一些地方和企业连续几年未发生非煤矿山事故,对一些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熟视无睹,出现安全监管松懈和安全管理滑坡现象。

(四)中介服务不到位。一些中介服务机构支撑保障能力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在开采设计、安全评价和安全标准化服务工作中存在流于形式甚至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加强重点地区治理整顿工作。突出抓好“头顶库”、采空区和高陡露天边坡的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非煤矿山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防控措施。继续推进尾矿库闭库注销和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强化源头管控,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基础。

(二)进一步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全面总结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建设工作并在全区推广,全面铺开,促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小型露天采石场分台阶规范开采、地下开采采矿山防中毒窒息事故和淘汰落后开采工艺、尾矿库闭库治理等重点工作,促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汛期、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深入持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矿山企业,坚决不予安全生产许可(包括延期换证)和标准化评定。对小型露天采石场不按设计分台阶或分层规范开采;地下矿山通风、提升、排水等生产系统不完善等问题,要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操作、违法开采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非法开采、偷盗矿产资源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矿山生产秩序,促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持续好转。

(五)积极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力推广先进、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开展非煤矿山淘汰安全生产落后工艺设备目录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推广金属非金属矿山新型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强力淘汰落后设施。加大示范矿山建设力度,切实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大力推广露天矿山边坡在线监测、地下矿山采空区监测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等技术。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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