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全力做好建筑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2018-02-27

春节长假已经结束,施工现场将陆续复工建设。为切实加强节后建筑工地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浙江省舟山市建管局下发《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召开新城区域内在建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节后复工检查以及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详细交底。要求工程各责任主体针对春节过后人心比较浮躁,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及转岗的工人比较多的特点, 对新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并重点培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坚决杜绝恢复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所有节后复工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项目要由总承包企业牵头,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各分包单位重点对起重机械、深基坑施工、脚手架、高大支模、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条件进行复查,消除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到位。经检查合格的工程,由建设、监理、施工三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复工;未经安全隐患排查或达不到复工条件的,不得复工。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要与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凡未进行复工检查或无检查纪录擅自开工的工程项目,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停工整改。按照“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力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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