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城区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店44个,实行统一配送和未销售产品百分百回收制度。至正月十五,限放区每天6时至23时(除夕和初一全天可燃放)限燃500响以下爆竹、小型烟花。发放安全燃放宣传材料23万余份。至目前,全覆盖检查16家烟花爆竹仓库,抽查787个零售网点,排查整改隐患280条,查获非法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61起,依法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3855件。
福建省福州市安监局全面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来源: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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