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市政府安委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来源: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2018-02-10

为确保“春运”和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河南商丘市政府安委会下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商安委办明电〔2018〕7号),决定自2月2日开始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市政府安委会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倪玉民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陈治东,市安监局局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李美玲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成员。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督查检查三个阶段。

市政府安委会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成立由安委会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二是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强化督导,务求实效。要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检查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抽查和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四是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监管责任不落实或不到位等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请纪律检查、监察和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使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进行安全生产事前提醒、事前问责。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懒政怠政不作为的领导干部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执纪问责。五是加强调度,畅通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总结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要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联系人。



分享到
热点推荐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2017-08-10
站内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