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零”行动
来源: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2018-01-29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政府安办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事故隐患“清零”行动。此次行动目标是确保全市2017年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检查在各类企业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全部完成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实行分级挂牌督办。

要求各级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制定工作方案,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事故隐患“清零”工作。要列出清单台账,实行闭环管理。认真汇总2017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督导在本辖区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强化跟踪管控,严格监管执法。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逐项提出整改要求,对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对逾期不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追责、问责;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该停产整顿的立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给予关闭。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加强跟踪复查。对前阶段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组织复查,确保整改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对本辖区安全检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认真研究、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企业要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举一反三,对本单位其他相同部位、同样环节进行全面排查;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堵塞管理方面的漏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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