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的要求,1月23日至25日,江西省安监局副局长余钢同志率由煤监处相关同志组成的省安委办第五综合督查组深入宜春市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查组听取了宜春市及丰城市、高安市安委办工作汇报,实地抽查了丰矿集团山西煤矿、江西赣中钨业有限公司和江西新明珠陶瓷等企业以及位于高安市的江西省建陶基地管委会,调研了解了江西建陶基地管委会通过建立基地企业星级管理考评和设立专职督查办公室的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到实处的做法。
督查组一行对宜春市迅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成员会议精神,认真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肯定,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在现场进行了反馈,并对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宜春市今后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不断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各项措施落实力度,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