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委办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联合督导检查
来源: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2018-01-19

为认真贯彻《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安委办〔2017〕20号)《上海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沪消防委发〔2017〕42号)有关要求,日前,上海市安委办印发文件,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联合督导检查。将会同有关各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部门责任。推动本市各级经济信息化、城乡住房建设、工商、质量技监、安全监管、消防、电力等部门根据自身监管职责,按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联络员会议部署,重点针对电气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及在建工地等环节,主动开展电气安全隐患联合整治;特别是要在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严厉督改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用电取暖等行为,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出实招、见实效。

二是强化属地推进。推动各区政府充分发挥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作用,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活动。持续加大电气安全各领域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区域电气安全隐患薄弱环节,在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一批违法责任人,集中督改一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形成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打严管威慑效应。

三是依法从严问责。推动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今冬明春期间电气类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深挖引发火灾的电气产品品牌、厂家、批次、改装等情况。推进质量监督、工商、安全监管、消防、刑侦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情况抄报、会商研究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全社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市安委办要求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于2018年2月10日前,将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情况(含照片、典型案例等),书面盖章报送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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