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杜绝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福建省龙岩市多措并举加强春节前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各级各有关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针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齐配全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岩市安委办〔2017〕148号)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突出矿井水害防治、瓦斯防治、火灾防治、运输提升、顶板管理等。对重点矿区、重点煤矿,要及时组织监管人员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治理,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一律予以停产整顿,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督促煤矿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
三是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按照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劳动定员制度,落实每个工作面不超过4人的规定;严防煤矿企业在两节期间突击生产、建设,特别要严防列入关闭计划矿井突击生产、超能力生产,严防停产(建)煤矿明停暗开;严禁煤矿私自打开栅栏密闭、已关闭井口非法生产;严禁建设项目边建设边生产。
四是严格火工品管理。结合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做好火工品管理工作,要确保火工库24小时有专人值班;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正常使用;严格执行火工品领用清退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防止火工品流失。
五是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要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及时调度辖区内煤矿停产、检修等情况;及时掌握本辖区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遇有紧急重要情况立即上报,及时妥善协调处理。煤矿企业落实春节停产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要加强应急管理,做好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援,减少事故损失。春节期间照常上班的煤矿企业,要将春节期间的生产安全计划安排向所在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备,同时除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外,矿部必须保证24小时有矿领导值班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