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干区多举措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效
来源: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2018-01-03

浙江省江干区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有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一是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把安全监管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切实提升各级各类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抓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重视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坚持宣传与严格执法并重,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明确细化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主管、属地监管、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法定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建立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职责边界。抓实区安委办实体化运作,强化督查暗访,落实通报、隐患复查、“回头看”等工作,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融入全过程、全方位。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控。建立风险隐患预警三色图,制定风险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明确检查频次、内容和责任单位,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对专项行动排查出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更加深入的评估、分级,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发挥基层网格作用,严格落实问题隐患清单化管理,做到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销号“闭环”,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安全隐患零漏洞。

四是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切实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各级安监机构,着力抓好队伍的技术技能和学习培训,开展突发事件处置与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街道安监人员安全生产监管岗位津贴等相关制度,解决街道安监人员责、权、利不对等的问题,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队伍稳定。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鼓励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提供安全评价、技术咨询、科学论证、法律援助等服务,努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大安全”工作格局。

五是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应用实效。开展“智慧消防”“智慧用电”等应用,制定《江干区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实施意见》和《江干区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互联式独立报警探测器,利用窄带物联网技术实现火警信号实时监测预警,实现火灾早发现早处置的技术预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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