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秦皇岛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和《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执法检查方案》要求,市安委办成立9个督导执法组,加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各项部署要求严起来、落下去,取得扎实成效。
市安委办专门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分三个阶段持续开展专项执法,第一阶段从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集中开展督导和执法检查;第二阶段安排在2018年1月下旬,结合全省、全市“两会”、春节、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集中开展督导和执法检查;第三阶段安排在2018年3月,结合全国“两会”、节后复工复产,集中开展督导和执法检查。
市安委办将执法检查贯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始终,对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危化、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冶金、有色、建材、职业健康、工贸行业等领域的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八查八看”要求情况。要求各县区安监部门在配合省、市局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按本单位督导执法方案扎实推进。
9个督导执法组全部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为主要方式,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实行日报告制度,各督导执法组每日填写《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执法情况日报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存在火灾、爆炸安全隐患的必须立案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市局将直接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