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把握的几个环节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2017-06-27

国家安监总局历年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对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执法队平、预防执法风险、减少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有着重要意义。为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在实践中应把握的六个环节,做以下陈述,此“六个环节”的过程缺一不可,环环递进。

第一环节:做好检查准备

1.了解备检单位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前,应尽量准备齐全备检单位的基础资料,包括单位名称、类型等基本信息,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地理位置、生产经营规模、行业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及基本情况,初步辨识备检单位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风险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准备和熟悉相关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对再次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事先查阅上一次检查时的档案资料,并准备相关的法规规范资料等。

2.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检查人员《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可综合分析备检单位生产经营性质、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确定检查的重点,细化检查内容,制定检查细则或检查表,经审批后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应当遵循依据准确、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的原则。

3.准备证件文书装备

检查人员开展执法前还应准备好个人的行政执法证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各类执法文书等。同时,做好录像、照相、录音、检测工具仪器等执法装备的准备工作。对一些不太熟悉的单位,可邀请相应行业领域的专家一同前往,提升执法检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除明确要求暗访暗查的单位外,尽可能提前通知被查单位做好相应的迎检工作。

第二环节:搞好现场对接

1.搭好沟通桥梁

开展执法检查前,可先向被查单位发公函或电话沟通联系,搭好沟通的桥梁,并告知检查的时间、参检的人员、检查的内容,协商企业做好相应的迎检准备工作。如该被查单位有二级三级下属单位,应沟通准备抽查的二级三级单位,告知企业相关人员在岗在位,并准备好相应的备检资料,做好迎检的配合工作。

2.搞好现场对接

到达执法现场,执法者应首先要亮证表明身份,告知被查单位此次检查的目的、主要内容、检查的方式方法等方案中确定的检查事项,并引导被查单位做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在建章立制、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职业病防治等方面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汇报结束后,检查小组负责人与被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检查小组人员分工情况,并请被查单位安排相应的人员做好配合工作。召开一个简短、有效的现场对接会,可以让被查单位消除疑虑,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确定检查线路

对接会后,根据被查单位的现场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重点安全部位管理的情况,查看被查单位的平面布局,敲定现场抽查的部位,确定检查线路,并请被查单位安排相关负责人员做好配合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时,应以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安全部位和重点生产经营环节为主,重点查看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管理等有关场所,检查时应详细询问有关人员设备运行情况及日常工作管理情况。

第三环节:审好台账资料

1.审行政许可证件

执法者要善于从台账审查中发现问题。查台账的第一要务,就是查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情况,具体说就是查单位与相关个人的主体合法性,即其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一致性、合法有效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企业评价报告等是否处于合法有效期内,避免出现“非法主体上查违法”的被动情况,避开被动情况的出现。

2.审安全台账纪实

安全生产台账是记录被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实情况的文字反映,能较为准确的反映出其落实法定责任的真实情况。通过对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岗位制度的审查,能督促被查单位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使企业实现从“纸化”、“墙化”到“强化”的过程转变。查台账要重点查单位责任体系、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履职尽责等情况。

第四环节:查好现场问题

1.依照方案检查

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当依照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可以依据预先制定的检查表,逐项逐款的进行细致的检查。对检查中有疑问的要现场询问相关人员,对相关人员未能准确回答的问题,应再次询问其他人员进一步核实,确定问题的真实存在性后,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2.找准现场问题

对生产经营场所的检查,执法者要注意被查单位是否设置了相关警示标识、危害告知、操作规程等公告栏的设置情况。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消防灭火器材配置及救援能力建设情况。危险有害生产工艺环节及原材料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要注重与工人对话、了解单位在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安全设备设施方面的实际情况。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养成“眼见手拍”的习惯,拍下单位现场违法违规行为和状态,“有图有影”,便于后续工作的开展。

3.取好证据材料

现场采集的证据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等。现场采集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对违法行为的定性和处罚裁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行政执法案件的核心,是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的重要依据。在执法过程中正确、有效地采取证据十分重要,如稍有不慎,很容易引起行政诉讼,陷入被动局面,一旦败诉,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权威性。

第五环节:说好反馈意见

1.召开检查汇总会

执法检查查到这个环节时,可以请被查单位人员暂时回避,执法者进行闭门协商,每名执法者都要对自己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简短的汇报,说明问题存在的部位,违反了什么法律和什么法规,检查小组联络人要做好问题的汇总整理工作。对汇总的问题,检查小组要对每个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确定是否需要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是否需要进行立案查处。

2.开好问题反馈会

检查小组对执法问题形成统一的认识后,邀请被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问题反馈。反馈会上,执法者对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要逐一进行说明,指出存在的问题,违反的条款,整改的具体要求等。每一条存在的问题都要得到被查单位的认可,对于企业不认可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对于不能直接说明情况的问题可以咨询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行政许可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被查单位,直到被查单位全部认可被查出的问题。

3.准确及时下文书

执法文书中应如实记录在当天执法检查时单位的运行状态,应尽量用相应的法律术语描述存在的问题。要求单位限期整改的条款,要结合当前我国生产工艺的发展水平和非单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明确的整改建议,并指导用人单位做好整改实效的动态评估。同时,应积极对被查单位宣讲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按期保质完成存在隐患的整改。

第六环节:抓好隐患闭环

1.询问隐患整改

执法检查后,可经常联系被查单位询问隐患整改情况,在整改中是否遇到什么困难,告知被查单位一定要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整改工作。对一些规章制度的缺失以及一些可以通过拍照反映出隐患整改情况的,执法者应本着服务型执法的要求,尽量采取“网络跑腿”的形式进行传递,避免被查单位实际工作中折返跑的情况出现。

2.落实完成整改

被查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后,应提交书面的、详实的整改报告及事故隐患整改前后的对比照片(加盖单位公章)。执法者收到整改报告后,在被查单位完成整改申请复查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被查单位提交的复查申请材料既是单位对自身存在问题的供认与对整改过程的确认,也是隐患已整改落实到位的一个重要的证据。

3.现场确认整改

收到整改报告后,与被查单位约定复查的具体时间、参加复查的人员等。到达现场后,要对《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逐一核实,并拍照取证,做到图文并茂,证实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确实已经整改完毕,并制作《复查意见书》,证明其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完成了隐患的整改工作。

对未能完成整改的隐患,执法者要提出复查意见或建议,对需要立案调查的,按立案程序做好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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