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健康,不仅涉及到个人权益,也是岗位工作所需,更是家庭幸福的基础。健康管理是对个人或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面管理的过程。其目的,就是调动个人、集体和社会的积极性,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来达到最大的健康效果。职工健康管理,需要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也需要政府、社会团体和民众的共同努力。
近年来,我国传统的职业病形势依然严峻,“十二五”期间,我国新发职业病特别是新发尘肺病报告数仍呈上升趋势。此外,随着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新的职业病危害陆续出现,职业病危害辨识和治理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系统而科学的职工健康管理亟待提上日程。(8月8日《工人日报》)
职工健康,不仅涉及到个人权益,也是岗位工作所需,更是家庭幸福的基础。健康管理是对个人或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面管理的过程。其目的就是调动个人、集体和社会的积极性,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来达到最大的健康效果。职工健康管理,需要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也需要政府、社会团体和民众的共同努力。
可实际上,我国职业病防治形势不容乐观,职工健康管理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发展。以职业病防治为例,尽管有职业病防治法做保障,但在实施中还存在着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基层监管力量和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对重点职业病及职业相关危害因素监测能力不足等问题。这就导致了职工健康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同时,职工健康管理,一是职工对健康认知不足,缺少科学认知,甚至对健康生活方式不屑一顾;二是公共服务不到位,加大了职工健康风险;三是企业重视不足,甚至存在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这些,均为职业病防治,以及职工健康的管理设置了重重障碍。
国内外大量预防医学研究表明,在预防上花1元钱,就可以节省8.59元的药费,还能相应节省约100元的抢救费、误工损失、陪护费等。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劳动监察部门,乃至卫生等部门,为广大职工做好健康管理,而这也未尝不是一种现代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在改善职工工作环境基础上,加强职工健康管理,无疑会成为用人单位留人的一大资本。
因此,一方面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如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工作场所达到职业卫生要求、不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等;另一方面也可以和医疗单位进行合作,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建档立案,组织定期体检,帮助职工掌握自身健康状况,以便对一些疾病及早诊治。
再者,借助工会的力量,通过上下贯通的工会组织网络、职工帮扶中心以及工人疗休养院等,积极为职工服好务。当然,作为职工自己,也应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以及维权能力,规避不良的工作环境和不良生活方式带来的伤害,确保自己的身体始终保持健康状态,这既是个人和家庭幸福的需要,更是岗位安全之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