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2018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近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在全国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专项监察从2018年2月持续到5月,监察对象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复产复工矿井,以及近三年发生过瓦斯事故的矿井。
此次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主要内容是落实矿井通风管理规定、落实瓦斯防治制度、落实防突规定、安全监控系统运行、落实瓦斯等级鉴定办法、落实矿井防灭火措施、落实煤尘防治措施等情况。
此次专项监察由各省级煤矿安监局组织驻地监察分局对所有正常生产建设和复工复产的突出矿井进行监察,对其它矿井进行抽查。在贵州等12个瓦斯灾害较为严重的省(市)之间开展异地交流执法。国家煤矿安监局将组织对部分省(区、市)进行抽查。通过专项监察,深入查找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深层次、规律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改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