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编制“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我司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20日通过总局网站,就《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了意见。共收到14家单位和个人书面各类意见79项。经过认真研究,采纳23项,不采纳56项,对于未采纳的意见进行了沟通,并阐述了理由。未采纳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与已发布的国家规划不一致或与《职业病防治法》表述不一致的;二是属于具体操作、执行层面的内容,不宜在《规划》中展开的;三是在《规划》其他部分已有表述的;四是超出本《规划》范围具体要求的。
职业健康司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