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江苏省安监局制定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推进工作重心由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为江苏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基本原则是依法实施、权责一致、公开公正和联合惩戒。
《实施办法》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范围: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委托设区市安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办法》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规范行政许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加强风险监测、加强信用监管、加强社会共治。
《实施办法》提出了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要明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强化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