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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晋吉黑浙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开始了

中国应急管理报 | 2021-05-28 12:26

晋吉黑浙推进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落实责任 分类督导 闭环管理

近期,多地强力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通过明确责任、督导执法、交叉检查等手段,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

山西 消地协作、市级交叉

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含试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该省明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由省级负责组织,市级具体实施,采取“消地协作、市级交叉”的方式开展,至6月底结束;对成品油库、带化学品储存罐区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含加油站、气体充装企业)的安全风险评估,由省、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至9月底结束;除上述外的其他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由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级负责危化生产企业,县级负责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和危化经营企业,至6月底结束;各企业要先行开展自查,并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应急管理部门将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将严格执法处罚,对企业未开展自查的情形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移交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责令企业立即整改。重大隐患由各市挂牌督办,对逾期未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吉林 落实“五个强化”

日前,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交叉检查视频培训会,传达吉林省实施方案,讲解交叉检查内容。

该厅要求,强化对表检查,严格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表》的检查事项和检查标准进行检查,确保检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开展。强化交叉检查汇总,确保“一源一清单、一企一档案”完整建立。强化问题隐患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立查立改,不能立查立改的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和保障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问题隐患存在的根源和责任,确保同类问题隐患不再出现。强化调度统计,确保检查进度和隐患整改及时跟进。强化监督问责,省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办公室将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各交叉检查组检查情况、企业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属地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黑龙江 确定“重点市”“一般市”

日前,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重点检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带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罐区和储存仓库,进一步巩固“消地联合”监管机制。

此次专项检查督导重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进展情况、隐患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情况。

黑龙江省根据各市(地)重大危险源企业类型、数量等差别情况,确定4个“重点市”和9个“一般市”。在“重点市”之间、“一般市”之间,以交叉的形式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成立若干联合检查组,深入开展实地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情况,由被检查地市负责隐患整改的跟踪督办。

浙江 实现“三个百分百”

日前,浙江省下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方案,要求专项检查督导实现“三个百分百”,即重大危险源企业100%自查、监管部门检查督导100%覆盖、发现的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整治。

此次检查督导,浙江聚焦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带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检查重点部位是重大危险源罐区和储存仓库。

为确保检查实效,该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将组织各设区市以“交叉检查”的形式开展专项检查督导,调度指挥检查督导和隐患整改。同时,省专项工作办公室将结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全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暗访工作,对市级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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